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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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應屆畢業生,跳級生與轉學生不得申請
高中推薦
- 高中全程均就讀國內同一學校並修滿高一、高二各學期之硬屆畢業生。
- 高一、高二「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之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規定。
- 當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術科考試、當學年度或前兩學年度內之英聽測驗成績通過大學校系檢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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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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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成績(佔比高)
排名前 50% +學測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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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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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推薦之高中團體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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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校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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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校 1 學群
- 符合報名資格之考生僅限被推薦至一所大學之 1 個學群。
- 選填志願數依該學群之規定。
- 自 109 學年度起,牙醫學系由原第 3 學群調整至第 8 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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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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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科能力測驗。
- 術科考試(部分校系採計)。
-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部分校系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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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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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各大學校系所訂之學科能力測驗、術科考試、英聽測驗成績檢定標準。
- 依高中推薦應先順序及分發比序項目進行分發作業。
- 第一輪分發各大學率取同一高中學生以1名為限。
- 第一輪分發後校系仍有缺額者,再進行第二輪作業分發。
- 面試人數由各校系自訂,至多為招生名額之 3 倍率或 50 人。
- 由甄選會依大學校系所訂學測成績、英聽測驗檢定標準、高中推薦優先順序及比序項目進行第一輪篩選,每所高中通過篩選學生至多 1 人;第一輪篩選後如未達預定面試人數,再依前述比序原則進行第二輪篩選,以達預定面試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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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校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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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8 類學群
- 2 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四月中旬~五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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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率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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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甄選會比序分發。
- 由各大學寄發率取通知單。
- 由甄選會公告通過第 8 類學群第 1 階段篩選結果。
- 第 8 類學群率取名單由各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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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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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於規定期限內放棄特殊選才錄取資格者,不得報名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
- 同時符合「大學繁星推薦」及「科技校院繁星計畫」報考資格者,僅得擇一報名。
- 通過第 8 類群第 1 階段篩選醫學系學生,不得再於個人「申請入學」管道報名同校醫學系。
- 通過第 8 類群第 1 階段篩選牙醫學系學生,不得再於「個人申請」入學管道報名同校牙醫學系。
- 分發錄取不得報名當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及參加「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
- 未於規定期限內向錄取之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者,不得參加考試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 第 8 類學群率取生,不得參加個人申請統一分發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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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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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在校成績搶名額。
第二階段:比學測成績,不須筆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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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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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趣、志向明確,有明確的志願校系。
- 對學系認識清楚。
- 具備個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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