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繁星推薦採計到高三上學期 國三生首批適用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大學招聯會今天召開第8屆常務委員委會第3次會議,通過大學繁星推薦管道採計的學業成績計算範圍擴大案,111學年度起將從目前的高一、高二4學期,擴大採計到高三上5學期,首批適用者是現在的國三生。

招聯會執行秘書戴念華表示,108學年度實施12年國教新課綱,大學招聯會配套推動111考招新制,其中「繁星推薦」的招生時程將連動「申請入學」招生作業,由現行高三下3月份辦理延後到4月份,因此時程上能夠呼應過去各界經常建議的將高三上的學業成績也納入計算。

大學招聯會今天召開第8屆常務委員委會第3次會議,討論111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管道採計的「學業總平均成績」計算範圍擴大到高三上學期一案。戴念華表示,由於繁星推薦管道是由高中向大學校系推薦符合資格的優秀學生,第一分發比序統一規定為「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而目前學測考的範圍是部定必修,亦即除了國文、英文考試範圍到高三上以外,其餘各考科範圍是高一、高二,但過去高中端反應,學生因準備學測而荒廢高三上課程,為回應落實高中學習完整,大學招聯會常委會因此決議,「繁星推薦」各學期學業總成績的計算範圍,由原本高一、高二4學期,擴大到高三上的第5學期。

招聯會常委會今天同時決議,111學年度分發入學管道使用學測成績的科目數,維持現行「至多2科學測」作為檢定科目,以避免最極端情況可能最多使用到9科的情況發生。戴念華說明,若不加以限制,學測都可以拿來作檢定的話,最極端情況可能會發生最多使用學測4科檢定、加上分科測驗5科採計,總計用到9科的情況,此與檢討考科以降低學生考試壓力的精神相違背,故同意檢定的學測科目數維持「至多2科」。